各市級社會組織:
為引導社會組織為村(社)區群眾辦實事、解難題、送溫暖、傳黨恩,更好服務困難群體,回應基層需求,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于推動社會組織開展“鄰里守望”關愛行動的通知》(民辦函〔2021〕34號)要求,決定在市級社會組織中開展農村未成年人“快樂暑光”守望行動關愛服務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宗旨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雙減”政策有關部署要求,以緩解農村未成年人暑期“看護難”問題為目的,聚焦社會關切、立足實際需求,積極引導和支持市級社會組織圍繞中小學生課業輔導、安全教育、興趣培養、社會實踐等內容開展守望關愛服務活動,幫助市區鄉鎮以及涉農街道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度過一個安全、快樂、有意義的假期。
二、項目規則
(一)實施時間。2024年5月至9月。
(二)實施范圍。根據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未成年人分布情況,選擇在市區20個鄉鎮(街道)開設30個辦班點,每個鄉鎮(街道)最多不超過3個。依據服務需求,并結合往年項目實際,將20個鄉鎮(街道)劃分為A、B、C三個類型,其中A類(陸集街道、曹集鄉、洋北街道、蔡集鎮、陳集鎮、王官集鎮、南蔡鄉、皂河鎮、井頭街道、曉店街道)開辦1個辦班點,B類(仰化鎮、新莊鎮、關廟鎮、屠園鎮、埠子鎮)開辦2個辦班點,C類(來龍鎮、大興鎮、龍河鎮、中揚鎮、洋河鎮)開辦3個辦班點。每個鄉鎮(街道)辦班點由1家社會組織承接,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只能選擇1個鄉鎮(街道)申報項目,各申報社會組織應通過實地調研,按要求設置辦班點,原則上不得少于規定辦班點數量。如已承接2023-2024年度市區兒童“關愛之家”服務以及社工站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應選擇不同鄉鎮(街道)實施。
(三)服務人數。主要面向暑期看護有困難的家庭,優先服務6-14周歲城鄉困境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并確保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全部納入服務范圍。每個辦班點招募服務對象不少于30名。
(四)帶班人員。每個辦班點至少有3名工作人員,其中至少有1名持證社工,班主任由項目負責人擔任;班主任和工作人員須全程在崗在位,共同做好辦班點管理工作。
(五)服務內容。由社會組織根據辦學點條件與服務對象特點,并結合自身專業特長優勢和可以鏈接到的社會資源,自主設計服務項目課程。內容由規定課程(包括課業輔導、法治宣傳、愛國主義教育、安全自護、心理健康教育、文明禮儀、閱讀賞析、遠程親情互動等)、自選課程(包括科學普及、手工實驗、素質拓展、公益活動等)和特色課程組成。項目活動天數不少于28天,每天不低于3課時,每課時不低于45分鐘,其中課業輔導不超過25課時,規定課程分別不少于2課時,自選課程不少于15個課時。社會組織要根據自身特長、有效鏈接社會資源,選定一個主題,幫助服務對象培養一種興趣、養成一種習慣、習得一項技能,創辦特色辦班點,特色課程不少于25課時。此外,各辦班點要通過鏈接資源,面向服務對象至少開展1次身體和心理健康體檢。
(六)安全保障。項目執行單位負責確保項目執行團隊和服務對象在參與項目期間的人身安全,所有項目須先行購買公眾責任險后方可實施。項目執行期間,項目執行單位須在辦班點安裝監控設備,實時保障服務對象安全。
三、申報條件
1.2023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冊登記的社會組織,社會組織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均無不良記錄;
2.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3.2022年度年檢合格(新成立未參加過年檢的組織也可申報),具備提供服務的能力和專業團隊,至少有1名繳納社保的專職工作人員;
4.辦班點選?。?/font>2A級(含)以下社會組織只能從A類中選取,3A級社會組織可以從A、B類中選取,4A級及以上社會組織可以從A、B、C類中選??;
5.近三年獲得過市級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支持,但項目未按計劃完成或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社會組織,不得參加本次申報。
四、項目經費
(一)項目經費安排。從2024年度市級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96萬元,通過公開招標方式,資助中標社會組織實施30個服務項目,每個項目資助3.2萬元。經費分兩期撥付,與中標社會組織簽訂合同后,撥付項目總預算的60%;項目實施完畢并通過結項評估后撥付剩余的40%。
(二)項目經費使用。項目經費按核定的預算金額包干使用,主要用于支付提供服務所發生的勞務補貼、場租費、水電費、宣傳費、交通費、活動物資費、監控設備費、項目保險費以及稅費等,超支不補。項目經費必須??顚S?,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挪用項目資金,不得開支項目執行單位專職工作人員(辦班點負責人除外)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專家費、勞務費等工資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不得發生與項目無關的捐贈、贊助支出,不得用于購買固定資產,不得直接給服務對象發放補貼(包括各類慰問金、助學金、補貼金等現金發放)。項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受益對象和社會服務活動,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從項目資金中提取管理費。項目經費支出,統一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賬獨立核算,需提供相應有效票據。
(三)勞務補貼標準。項目勞務補貼是指在執行項目過程中產生的志愿者補貼、社工補貼、專家勞務費以及項目執行單位參與項目執行的無工資性收入的工作人員補貼。志愿者補貼和項目執行單位參與項目執行的無工資性收入的工作人員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80元/人/天;初級社工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100元/人/天;中級社工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150元/人/天;專家費用(包括邀請專家或督導進行項目支持、培訓、講課等產生的費用)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200元/人/時、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00元/人/時的標準執行,每天最多按2課時計算,超過2天的,第3天及以后的費用標準按200元/人/天執行。項目勞務補貼必須控制在項目資金的50%比例內。
五、實施流程
(一)項目調研階段(5月20日前)。有意愿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按照項目規則要求,組織開展項目調研活動,通過走訪村(居)委會,了解所屬未成年人分布情況和擬辦班點基本情況,并爭取村(居)委會工作支持;通過走訪未成年人家庭,宣傳有關困境兒童、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政策,并了解擬服務對象思想行為、學習、健康等情況以及家庭需求和相關政策享受情況;同時,結合自身優勢和服務對象需求,撰寫調研報告,并科學設計實施項目方案,于5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書報送至市民政局B104辦公室(聯系人:陳曉夕,聯系電話:84363229,郵箱:sqmzsgc@163.com)。市民政局將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組織專題輔導,指導各申報社會組織如何開展項目調研,進一步修改完善項目調研方案。
(二)項目招標階段(6月30日前)。在履行政府采購審批程序后,發布招標公告,并按規定程序確定中標人。
(三)項目實施階段(8月25日前)。組織開班動員,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社會組織按照中標項目方案,細化實施內容,并逐戶走訪服務對象,制作學生檔案,組織項目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市民政局將通過視頻監控、現場檢查等方式,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全程督導,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各社會組織要時刻關注服務對象心理和身體健康,適時組織健康體檢和心理輔導,幫助服務對象健康快樂成長。對于依靠社會組織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以及服務對象政策范圍內的個性需求,要及時向屬地民政等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四)項目總結階段(9月30日前)。組織各個辦班點才藝匯演和項目成果展(包括活動圖片、視頻以及服務對象制作的作品等),并對本服務項目進行全面總結,評選出“十佳優秀辦班點”。在結項評估的基礎上,對項目運作良好、服務對象滿意度高、服務成效顯著、具有推廣意義的項目進行推廣。
六、監督機制
1.項目執行單位在實施項目過程中,如出現重大安全隱患、項目負責人履職不認真或連續2次不在現場、對檢查指出的問題拒不整改以及服務內容與項目實施方案嚴重不符等嚴重問題,將立即終止項目,并追回已撥付資金,且三年內不得申報市民政局主辦的公益服務項目。同時,將在政府相關網站上通告上述情況,并視情況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項目執行單位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時,應及時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請,不得擅自向其他組織和個人轉讓服務項目,未及時申請的,按原項目進度進行評估。
3.項目執行單位未通過結項評估的,市民政局不再撥付其項目后續資金,并視情追繳已撥付資金,同時取消其參加下年度市民政局主辦的公益服務活動的資格。
附件1 2024年度市級農村未成年人“快樂暑光”守望行動關愛服務項目申報書
附件2 2024年度市級農村未成年人“快樂暑光”守望行動關愛服務項目調研問卷
附件3 2024年度市級農村未成年人“快樂暑光”守望行動關愛服務項目課程目錄
宿遷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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